2009年12月1日 星期二

品牌個性與品牌代言人間的關係

為了避免品牌給人冷冰冰的感覺,從過去到今天,很多品牌都會使用品牌代言人,因為它不但可以活化整個品牌,還可提高品牌知名度。

一般來說,代言人可分為下列幾種類型:
1.創辦人
他們讓行銷訊息充滿熱情及可信度。這些有創辦人出來背書的品牌,通常都比較能兌現其創辦人做出的承諾。
例如:福特汽車的亨利.福特或奧美廣告的大衛.奧格威等,都各是自己組織早期的代言人。
(無效的原因:缺乏魅力或對大眾溝通的能力、容易被認為有偏見而不予採信)

2.角色人物
(出現在品牌開始發展行銷活動的階段)讓品牌有一張屬於自己的臉孔或是散發出某種個性,角色人物越成功,就越容易與品牌融為一體,消費者也越難將兩者分開來看。
例如:米其林輪胎的米其林寶寶或家樂氏香甜玉米片的東尼虎等。
(無效的原因:虛假、不真實)

3.名人
容易抓住消費者的目光,而且能見度高;迅速引起話題。
例如:王健民代言宏碁電腦。
(無效的原因:對代言的品牌忠誠度低,消費者很容易有「廠商付錢請他們來演戲」的感覺)

4.權威人士
可信度高,身為公正的第三者;專業領域和廣告商品相符和,且立場中立,容易取信於大眾。
例如:專業牙醫師代言牙膏之類的。
(無效的原因:有時不易建立可信度)

5.熱情的擁護者
可表現出真實、可信的熱情及意見(無效的原因:缺乏知名度;人選較難找)

上述五種都是過去的時間裡,常見的代言人模式,也可稱他們為「刻意型代言人」,
而身處WEB2.0時代的今天,漸漸出現了一種新模式的代言人,稱為「意外型代言人」
6.意外型代言人!!!
他們傳達的並不是官方的行銷訊息,他們有可能是品牌忠實的老主顧、熱心幫忙的生意夥伴,或是喜歡表達意見的員工,他們唯一的共通點,就是透過網路媒體坦率的表達自己對於某個品牌的看法。而今天,一般民眾都喜歡參考且接受這樣的意見,因為他們認為這些論點是無所隱藏、透明度高且富真實的。

所以,現在很多品牌都注意到且重視這種威力,他們知道人們需要真實且富有個性的論點,而非刻意營造的官方意見,因此,這些品牌有時除了會網羅這些人加入團隊之外,也會設立自己品牌的部落格,用新時代的方式和消費者做溝通及討論,讓自己的品牌看起來真實且富有個性。(不再當一個蒙面毫無個性且特色的公司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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